海南中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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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海南/海口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20003024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海南中宝制药生产的无糖型药品--小柴胡颗粒为内科感冒类用药,本产品的优势有:厂家直销产品、同类生产厂家少、供货价格低、中标价格高、空间大、政策宽松、上量快。同时海南中宝制药于2011年4月份把生产质量标准提升到国际水平,这直接影响到我们的产品在中标价格上要高于同类产品。小柴胡颗粒为普药,内科常用感冒药,市场需求量大,同时我们诚招省市级代理。超低的价格、超大的利润空间、严格的市场保护等优势,欢迎广大代理商与我们联系洽谈合作!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小柴胡颗粒(Xiaochaihu Keli)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20003024 【成 份】柴胡、黄芩、半夏(姜制)、党参、生姜、甘草、大枣。辅料为蔗糖。【性 状】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【功能主治】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外感病,邪犯少阳证,症见寒热往来、胸胁苦满、食欲不振、心烦喜呕、口苦咽干。【规 格】2克X15袋/盒【包 装】复合铝袋包装,每盒15袋。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~2袋,一日3次。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 4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【禁 忌】尚不明确。【有 效 期】 24个月【贮 藏】密封【生产企业】海南中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